第一条 本中心心理咨询工作实行预约管理办法,原则上一般心理问题的咨询都必须通过预约。
第二条 该中心咨询预约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实行值班制。
第三条 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一)预约形式有三种:一是网络预约;二是电话预约;三是QQ预约
(二) 预约时间:
中午13:00-14:00(周一~周五)
下午16:10-17:10(周一~周四)
预约电话:18581918693、QQ:483365670
(三)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的登记资料。
(四) 以温和的口吻,平和的心态,适中的语速,清晰的语言与预约者交流。
(五) 按照要求问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及特别事项,根据中心情况与来访者协商、确定咨询和地点,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 避免与来访者交流过长时间,拒绝谈论与预约无关的问题。对于问题较多、言语缠绵的来访者,应注意特别讲究交流艺术,适时中断;对于无理取闹者应果断中断谈话。
(七) 向来访者简单介绍有关心理咨询知识,不做心理咨询以外的预约。
(八) 值班工作人员不得在了解来访者基本情况的谈话中给来访者做专业上的解释或下类似诊断的结论。
(九)尊重来访者意愿,不极力鼓励来访者前来咨询。
(十)做好预约记录,特殊情况必须特别注明。
(十一)来访者有强烈情绪、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值班咨询老师。
(十二)所有值班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公开预约人员的名单。
第四条 本制度由自贡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