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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职业技术学校资助申报宣传
来源: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栏目:学生资助发布时间:2024-02-19 17:11阅读: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杂技魔术、舞蹈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美术、彩灯)等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免学费)。退学、休学不享受免学费。

(二)审核认定

1.初次认定: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班主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表》,学生递交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班主任处进行学籍资格审核。

2.学校学籍室审核确定学籍名单并通知学生在学籍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根据学籍名单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免学费评议。

4.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学籍专业名单确认免学费受助名单并在学校群、德育群、公示栏(纸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免学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免学费资助名单确认,由学校资助部门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申报。

6.学期确认:每学期开学由班主任确认本班学籍名单,退学、休学的学生请班主任督促在开学2周内到学籍室办理退学、休学手续。学籍信息如有不符,请班主任及时到学籍室更正。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中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9+3学生、11个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占非涉农专业学生总数的20%)所有申报助学金的学生需取得正式学籍,三年级学生和退学、休学的学生不能申报助学金。

(二)资助范围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9+3学生、11个连片特困地区学生100%全部享受,一、二年级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申报人数(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学生等重点保障学生原则上纳入20%范围内全部享受),其它困难学生在以上学生申报后如有剩余名额可按名额申报。

(三)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其中:

1.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报一档。

2.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报二档。

3.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报三档。

(四)申请、审批流程

1.宣传资助政策:请班主任利用早会、班会、班级群做好资助(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的政策宣传工作,让班上每位学生及家长知晓资助政策;

2.助学金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助学金的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

2)申报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按学校开学前公布的资助申报时间及要求在新学年开学1周内向就读班级提交申报材料。

3)班级受理学生申报材料并组织班级初审。

4)班级将初审后拟受助学生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5)开学2周内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及申报资料报专业部复核,专业部复核后将本专业部拟资助名单在专业部进行公示。

6)开学3周内专业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资助名单报学校财务室,学校资助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资助评审,学校将评审后的资助名单在学校群、德育群、学校公示栏(纸制)进行不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申报时间有变学校会及时通知。

7)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进行资助确认并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公示申报。

(五)助学金发放流程

1.发放系统:自贡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

2.发放方式:学生社会保障卡。

3.发放时间:申报当学期发放。

学校将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助学金名单在一卡系统中通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6)申报学生需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四)申请程序

1.学校将当年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各专业部,各专业部根据申报要求评议,通知相关学生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班级、专业部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3.专业部将评审无导议的申报材料报学校财务室;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奖学金申报材料时行评审,确认申报名单。经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按照程序上报中职奖学金系统。

(五)奖学金发放流程

1.发放系统:自贡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

2.发放方式:学生社会保障卡。

3.发放时间:申报当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