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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十个禁止”的规定
来源: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栏目:师德师风活动园地发布时间:2012-04-30 00:00阅读:

 

    一、自贡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十个禁止”的规定
    1.禁止有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言行。
    2.禁止以任何借口擅自停课、罢教,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禁止体罚、变相体罚、打骂、调戏、猥亵学生。
    4.禁止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及动员学生参加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谋取不正当利益。
    5.禁止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6.禁止利用介绍学生就学谋取不正当利益。
    7.禁止向学生推销教学用具和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
    8.禁止在工作时间、校内打牌、下棋、上网炒股、购物和玩游戏。
    9.禁止酒后上课以及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
    10.禁止参与赌博、邪教和色情淫乱活动。
    二、违反“十个禁止”规定的处理办法
    对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违者情节较轻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较严重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或辞退,有教师资格的撤销其教师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上述处理办法对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出处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干部和教职员工,按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理,必要时也可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