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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一中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贡一中栏目:党务公开发布时间:2006-06-06 00:00阅读:
自贡一中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先教”活动成果,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目前我校大多数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支部委员工作调动等实际情况,根据党章规定,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章的规定,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团结和带领教职工共同奋斗的坚强核心和战斗堡垒,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校党委下设的六个党支部均要进行换届选举;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于今年三月下旬前完成。
      三、支部委员会的配备和要求
    (一)根据各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共三名。
    (二)要从有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角度出发,发挥整体效能,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较好地体现年龄上的梯队结构,专业知识的合理结构,性格上的互补结构。
    (三)支委候选人的基本条件主要有:
    1.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2.党性强,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4. 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5.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为人表率,廉洁奉公,敢于负责;
    6.业务工作能力强,熟悉本单位工作和情况。
四、选举工作的方案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27日至3月10日)
召开支委会研究下届支委会人数、构成原则、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并交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四名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研究,经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举阶段:(3月15日至17日)
1. 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 通过选举办法和推选监票计票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3. 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做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 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5. 投票和开票。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6. 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一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二是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三是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四是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五是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六是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七是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7. 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校党委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8. 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校党委,书面报请校党委审批和备案,经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选举权平等的原则
    所有党员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开竞争,党支部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纪律的原则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都规定了选举工作纪律。凡是违反规定,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表达本人意愿等损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党支部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在校党委的监督、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党支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坚持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规范选举的各项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期顺利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疑问,可及时与校党委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中共自贡一中委员会
200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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