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的精神,响应“切实做好春季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号召,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森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学生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感,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积极担当作为,率先于3月12日上午开展学习。
《规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牟高琴领学,牟校长对公职人员应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五个带头”“五个不准”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并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要到位。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紧抓实对师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
二是教育要到位。要求全体班主任通过组织好主题班会、森林防灭火主题手抄报、森林防灭火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发挥了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是落实要到位。全校要抓好防灭火工作落实,从细节着手,对学校的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校园安全。通过规范学校防灭火工作的照片、信息留痕和档案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通过这次《规定》学习宣传和专题活动布置安排,不仅增强了我校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也大大提高了大家的火灾预防及自救能力,为“平安校园”和“平安家庭”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