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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江姐中学关于我校食堂劳务招标的公告
来源:源:江姐中学     栏目: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08-01 00:00阅读:

为了办好我校食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6年秋季起,学校食堂收回自主管理,食堂劳务对外租赁。现将我校食堂劳务租赁要求公告如下:

一、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初中学生1300余人,高中学生1600余人(其中住校生800余人),凉高山小学有学生700余人。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日,每天早上有800余人用餐,中午有3000余人用餐(高中1200余人,初中1100余人,小学600余人,教师100余人),晚上有1500余人用餐。

二、食堂的基本情况

学校食堂分为三部分:一是大锅菜配餐食堂,大厨大灶,有300个就餐座位,需要制作2000份套餐,其中送餐1700份,食堂售卖300份;二是小炒食堂,小厨小灶,提供个性化订餐,有400个就餐座位,需要制作500份小炒;三是教师食堂,小厨小灶,有300个就餐座位,需要供100名教师、300名学生用餐。

三、食堂供餐要求

1.七元大锅菜配餐食堂: 提供两荤两素的配餐,要求中午荤菜不少于5个,素菜不少于3个。需要满足2100人用餐:其中凉高山小学600人,做好后派工人送到教室门口,交给班主任;我校初中1200人,做好后用送餐车(有12辆送餐车,需要12名工人)送到教学楼下,学生排队领取;我校高中300人,到食堂用餐,刷卡消费。  

2.小炒食堂:提供高中500余人的个性化订餐,要求菜品丰富,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要。学生在早读或大课间活动时到食堂订餐,食堂提前为学生准备好并摆放在餐桌指定区域,学生下课后自行寻找用餐。同时食堂在中午下课后提供小锅菜,在二楼售饭窗口刷卡售卖,中午下课后一律不提供单个小炒。

3.教师食堂:提供两荤两素的套餐,要求中午荤菜不少于5个,素菜不少于3个。需要供100名教师、300名学生用餐。

4.小卖部:开放时间早上7:00——晚上9:00,向师生售卖日常生活用品,刷卡消费。

四、食堂的管理和考核

1.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教育局对中小学食堂的要求对食堂进行管理。

2.劳务承租方须缴纳保证金10万元。以下情况扣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⑴师生投诉:被师生投诉(包括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各方面),经调查属实的,扣保证金2000/次;

⑵师生评价:每月进行师生满意率评价,满意率在70-60%(含)的,扣保证金1000/次;满意率在60-50%(含),扣保证金2000/次;满意率在50%以下,扣保证金5000/次;连续三个月师生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解除劳务合同,并赔偿学校损失2万元;

⑶安全事故:因为食材加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劳务承租方保证金10万元,并由劳务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医疗等费用。

五、其他

1.承租方应提供餐饮加工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本公告告示5天,要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85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书报学校总务处。联系人:邹建成,联系电话18681300021

                                                自贡市江姐中学

2016年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