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汇东实验学校关于教职工师德考核的办法(试行)
(学校教代会二届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基本绩效奖励部分的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过错扣款”制。
一、 考核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由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
二、考核内容:
(一)“一票否决”
1.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乱收费,被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属实,受到组织处理。
2.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被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属实,受到组织处理。
3.违规组织家教,被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属实,受到组织处理。
4.违规滥订教辅资料,被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属实,受到组织处理。
5.参加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被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属实,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五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执行。“一票否决”是指扣除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
(二)过错扣款
1.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乱收费行为,经学校查核属实,根据情节扣发学期基本绩效奖励工资比例。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被学生或家长反映到学校,经学校查核属实,根据情节扣发学期基本绩效奖励工资比例。
3.违规组织家教,被学生或家长反映到学校,根据情节扣发学期基本绩效奖励工资比例。
4.有违规滥订教辅资料的行为,被学生或家长反映到学校,根据情节扣发学期基本绩效奖励工资比例。
以上四条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情节以及本人认识态度研究后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 该办法经2010年教代会讨论通过,于2010年3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