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检测的主要手段,也是对教学情况反馈评估的重要环节。为发挥考试的功能,必须加强对考试的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条例如下:
考 试 控 制
一、每学期除期中、期末学术统一举行两次考试外,各主要科目可以在期中前、后分别进行一次单元测验,这必须在学期初订入教学计划,由教导处调节,其余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二、期中、期末考试是教学目标测试,要按照按课程标准的要求命题。考前复习指导必须根据按课程标准要求进行,不得向学生框定试题范围,更不可泄题。
考 试 命 题
三、各科备课组在统一教学进度的基础上,统一命题范围。命题可采用“任课老师各人自编一份完整的试卷,年级备课组集体讨论命题。不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必须由学科组长审阅定稿,再交教导处批印。试题打印后需经备课组长仔细校对方能付印。
四、命题过程中,教师需交叉演算解答试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命题的文字必须工事、规范。
五、试题难易比为7:2:1。避免繁琐题、偏题、怪题。
制 卷
六、试卷稿应在考试前一周交油印室。
七、打印试卷要求做到字迹清楚、规范,核对正确,交件及时。
八、分装试卷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准确无误。
九、命题、制卷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失密现象要严肃处理,追查责任。
阅 卷 登 分
十、期中、期末考试阅卷必须在教师办公室内进行,在备课组里流水作业,不得将试卷带回家中阅卷。
十一、评分标准必须在命题时拟定,打印在试题上。阅卷前,备课组应进一步统一试题分步计分标准。复查时如发现评分有误,或有应该斟酌之处,必须经备课组见证或商量后更改,不得随意改动试卷得分。
十二、阅卷后应及时登分,登分单一式两份。一份及时送教导处完成单子登记。
质 量 分 析
十三、考试后,备课组必须在一周内做好质量分析。
十四、考试质量分析应写成书面报告,写在精细化手册上,包括:试题分析;成绩统计;教学目标达标情况分析;主要存在问题;改进教学的措施。